本日於學生放學時間及家長群組中,進行交通安全法規之相關宣導活動,重型及普通輕型機車駕駛人究竟是能乘載多少人?或乘載多重的貨品呢? 麗雲校長利用大放學時間,與學生們進行生活日常的交通安全法規宣導。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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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項第1款:「載物者,小型輕型不得超過二十公斤,普通輕型不得超過五十公斤,重型不得超過八十公斤,高度不得超過駕駛人肩部,寬度不得超過把手外緣十公分,長度自座位後部起不得向前超伸,伸出車尾部分,自後輪軸起不得超過半公尺。」 道路交通安全 |
規則第88條第1項第2款:「小型輕型機車不得附載人員,重型及普通輕型機車在駕駛人後設有固定座位者,得附載一人。」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第1項第3款:「附載坐人後,不得另載物品。但零星物品不影響駕駛人及附載人員之安全者,不在此限。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