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源國小利用開學友善校園週加強宣導什麼是兒童權利公約

發布日期: 2026/9/3 | 學校名稱: 水源國小 | 作者: 江惠瑜

水源國小利用開學友善校園週加強宣導什麼是兒童權利公約?

兒童人權的基本理念是保障未滿 18 歲的兒童與成人平等享有與生俱來的人權,並確立「兒童是權利主體」的地位,同時在各項事務中以「兒童最佳利益」及「生存與發展權」為優先考量。

兒童人權是指我們所有人生而平等,不管膚色、 宗教、出生國家、工作、性別為何,都享有相同權利,任何人都不可以任意侵害他人的生命、財產及妨礙他人自由。 因為小朋友的身心智能發展都還未成熟, 所以需要大人們來協助保護, 讓小朋友們都能享有平等的人權。

聯合國最高人權標準確立了兒童權利公約(CRC)的四大基本原則:

  • 禁止歧視原則:每個兒童都應受到平等對待,不因種族、性別、宗教或家庭背景而有差別待遇。
  • 兒童最佳利益優先:大人做出影響兒童的決策時,必須以孩子的福祉與健康成長為最大考量。
  • 生存及發展權:保障孩子獲得充分的照顧、營養、醫療與教育,讓潛能完整發揮。
  • 表達意見(表意)權:兒童有權對自身事務表達感受與意見,大人應當聆聽與尊重。

希冀學生們能在兒童權利公約的保護之下,能快樂學習並平安健康長大。

分享這則新聞:
手機掃描:
返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