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竹市 港南國小 林美君報導
110.12.07 本日教師晨會中,麗雲校長特將性別平等推動重點於教師晨會中進行宣導:1.依據校園性侵害、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16條規定,凡學校教職員工知悉發生疑似校園性別事件者,均應立即向學務處通報,至遲不得超過24小時。2.學務處僅判斷案件是否受理,僅就程序審查,不做案件內容的實質審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