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3月6日發佈 弱勢學生

新竹市 市政府 新聞科報導

108學年度第2學期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 自3月10日至3月31日受理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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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竹市政府長期關懷弱勢家庭學生的就學權益,希望透過助學金的方式,減緩家庭的經濟壓力,特補助「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」,且審查標準並非看學業成績,而是採身份資格認定。
 
教育處表示,凡持有本市區公所109年度核發最新低收入戶證明書,且年滿25歲(含)以下並持續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、高中職校及本市公立國民中小學在學之低收入戶學生家庭,每學期核發5,000至2萬元不等的助學金。本次申請日期自109年3月10日起,至3月31日止,請民眾到區公所辦理,並把握時效於期限內完成申請。
 
教育處提醒民眾申請助學金時,應備齊以下文件:(1)公所核發之最新低收入戶證明書、(2)國中小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,高中以上學生請檢附有蓋註冊章之學生證或註冊證明書、(3)有效之受款人郵局存簿封面影本。
 
為加速申請程序,民眾可先至新竹市教育網 (http://www.hc.edu.tw) 表格下載—特前科—獎助學金申請處下載申請表填寫並核章。另為了簡化申請流程,避免民眾四處奔波申請佐證文件,本市自105年起可由申請人簽具同意書,委託區公所業務窗口代為查調戶籍資料,減少民眾舟車勞頓,有需求的民眾請多加利用。
 
民眾若有任何申請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之相關問題,歡迎來電洽詢本府教育處、本市三區區公所民政課,聯繫方式如下:東區區公所電話:03-5218231分機208、北區區公所電話:03-5152525分機230、香山區區公所電話:03-5307105分機244、本府教育處特前科電話:03-5427974。
 
 
新聞資料提供: 新竹市教育處特前科
教育處新聞聯絡人:林燕玲 5216121# 267
業務聯絡人:邱琬庭科長 電話:52535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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