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源國小人權教育宣導

發布日期: 2025/11/17 | 學校名稱: 水源國小 | 作者: 江惠瑜

11/20為世界人權日,水源國小於公佈欄張貼人權APP兩公約人權故事

相關案例-欺侮同學很好玩?法律責任免不了!

案例中的霸凌行為除可能依《少年事件處理法》接受相關處分外,亦可能必須負擔行政罰、民事賠償乃至刑罰之法律責任;其中民事賠償部分,法定代理人亦須連帶負責。《刑法》部分,則涉及毀損器物罪、傷害罪及公然侮辱罪等。所以,校園霸凌行為絕非只是同學間的嬉鬧,而是「犯法」的行為。

在學校遭受欺侮者,在心理與行為上都會呈現出某種程度的退縮與異常,家庭與學校只要稍加注意,便可觀察出孩子異常之處。老師對學生應進行一般輔導,減少偏差行為發生,同時關心學生在校學習情形。家長平時應營造與孩子良好的互動模式,關心孩子平時生活作息,多與孩子對話,引導他們能有正確抒發情緒的出口,並採用適當方法輔導孩子。除此之外,應與學校保持密切聯繫,瞭解孩子在校生活與學習狀況,與學校共同關心輔導孩子的生活。

內容摘自人權APP兩公約人權故事。

分享這則新聞:
手機掃描:
返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