兒權三十,由我落實
發布日期: 2019/12/12 | 學校名稱: 青草湖國小 | 作者: 黎依慧
12月10日是國際人權日,回顧聯合國在世界人權宣言中宣布「兒童有權享有特別照顧及協助」,我們當然更不能忽視兒童的權利。配合這次兒童權利公約(CRC)滿三十週年,在這次的國際人權日與孩子們共同討論兒童的權利。
除了上課踴躍的發言、認真地聆聽以外,孩子們在教學後的成果表現也非常優異。透過繪畫的方式,能夠讓1到3年級的孩子理解基本兒權的四大權利--生存及健康成長權、受保護權、教育權、表達意見權,孩子們也用他們自己的語言與方式表達出自己認為最重要的權利。而在4到6年級的課堂中,孩子除了能逐條解釋兒權公約的幾項重要條例外,更能設身處地的為故事中的主角設想、據理力爭其所喪失的權利,甚至還能針對兒童的權利提出行動方案,由此可見青小孩子看待兒權的重要性。
除了上課踴躍的發言、認真地聆聽以外,孩子們在教學後的成果表現也非常優異。透過繪畫的方式,能夠讓1到3年級的孩子理解基本兒權的四大權利--生存及健康成長權、受保護權、教育權、表達意見權,孩子們也用他們自己的語言與方式表達出自己認為最重要的權利。而在4到6年級的課堂中,孩子除了能逐條解釋兒權公約的幾項重要條例外,更能設身處地的為故事中的主角設想、據理力爭其所喪失的權利,甚至還能針對兒童的權利提出行動方案,由此可見青小孩子看待兒權的重要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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